中山餐饮服务合同纠纷律师

法律服务热线

13823991960
律师信息
唐海花-中山餐饮服务合同纠纷律师照片展示

唐海花律师

  • 所属律所:

    广东凯行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

    14420201811051346

  • 电话:

    13823991960

  • 地址:

    广东省中山市石岐街道富力中心B栋24-26楼

网站介绍
您的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餐饮合同纠纷

确认合同效力纠纷案件管辖法院是怎样的?合同纠纷没有法律效力怎么确认?

发布时间:2023年01月21日 来源:中山餐饮服务合同纠纷律师
[导读]:   唐海花律师,中山餐饮服务合同纠纷律师,现执业于广东凯行律师事务所,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知识、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作风严谨、言辞犀锐、思维缜密,素以敬业和执着著称。为人谦和,办案认真、务实,是一名值得信赖的律师,在工作中一直坚

  唐海花律师,中山餐饮服务合同纠纷律师,现执业于广东凯行律师事务所,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知识、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作风严谨、言辞犀锐、思维缜密,素以敬业和执着著称。为人谦和,办案认真、务实,是一名值得信赖的律师,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确认合同效力纠纷案件管辖法院是怎样的?

一、确认合同效力纠纷案件管辖法院是怎样的

确认合同效力纠纷案件管辖法院是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或者是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确认合同效力案件,一般是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由合同履行地或者被告所在地基层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十七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三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合同效力纠纷怎么处理好呢

1、确定诉讼管辖的法院

法院是否有管辖权,主要是约定管辖和法定管辖两种方式确定,合同双方在合同签订时可能会对诉讼纠纷可能管辖的法院作出选择,双方经过协商约定好管辖的法院。如果双方没有约定管辖法院的,按照法定管辖来觉得,一般包括被告住所地、合同签订地及合同履行地等管辖法院,不同类型的合同,其管辖法院也有所不同,具体需要看法律规定。

2、书写起诉状,整理好相关的诉讼材料

到法院起诉,需要有起诉状,原被告的基本信息以及相关的证据材料,有诉讼代理人的,还需要代理人的身份信息,现有证据包括合同及合同履行的相关材料,要求是原件。如果某些材料不是原件,应让律师审查是否会影响诉讼结果。

3、法庭辩论质证

立案介绍后法院发送传票,确定开庭时间,也会对原被告双方的证据材料进行交换,对于证据的真伪及证明力大小等各方面在法庭进行辩论,有新证据的,也可提交。

4、判决生效阶段

法庭辩论之后,法院经过调查分析,认定案件事实经过,作出合法合理的判决,对于判决结果有异议的,可提起上诉,请求上一级法院进行判决。

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如果遇到确认合同纠纷类型的案件的时候,应当是由公民个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是也应当具体来找准人民法院,通常都是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或者是由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来进行处理的。

合同纠纷没有法律效力怎么确认?

一、合同纠纷没有法律效力怎么确认

合同纠纷没有法律效力可以依照《民法典》当中规定来确认。合同纠纷告知函是否有法律效力,要依据具体情况而定,例如告知解除合同的,告知函送达当事人后生效,合同就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五条 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通知载明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则合同自动解除,债务人在该期限内未履行债务的,合同自通知载明的期限届满时解除。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

当事人一方未通知对方,直接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方式依法主张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该主张的,合同自起诉状副本或者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对方时解除。

二、遇到合同纠纷怎样处理

1、协商和解

协商和解是指合同纠纷当事人在自愿友好的基础上,互相沟通、互相谅解,从而解决纠纷的一种方式。

合同纠纷时,当事人应首先考虑通过协商和解解决纠纷,因为和解解决纠纷有如下优点:简便易行,能经济、及时地解决纠纷;有利于维护合同双方的合作关系,使合同能更好地得到履行。有利于和解协议的执行。

2、调解

调解,是指合同当事人对合同所约定的权利、义务发生争议,经过和解后,不能达成和解协议时,在经济合同管理机关或有关机关、团体等的主持下,通过对当事人进行说服教育。促使双方互相作出适当的让步,平息争端。自愿达成协议,以求解决经济合同纠纷的方法。

3、仲裁

仲裁、亦称“公断”,是当事人双方在争议发生前或争议发生后达成协议,自愿将争议交给第三者作出裁决,并负有自动履行义务的一种解决争议的方式。这种争议解决方式必须是自愿的,因此必须有仲裁协议。如果当事人之间有仲裁协议,争议发生后又无法通过和解和调解解决,则应及时将争议提交仲裁机构仲裁。

4、诉讼

诉讼,是指合同当事人依法请求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审理双方之间发生的合同争议,作出有国家强制保证实现其合法权益、从而解决纠纷的审判活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如果未约定仲裁协议,则只能以诉讼作为解决争议的最终方式。

现实生活当中合同纠纷是比较常见的,通常状况之下是因为其中一方违约,所以另外一方想要追究其违约,要求进行赔偿等等,当然了也有一些合同方面的纠纷,主要是集中在合同效力确定方面。

Copyright © 2008-2020

中山餐饮服务合同纠纷律师

版权所有| 国家信息产业备案:闽ICP备08005907号 网站地图 网站支持:中国大律师网